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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类资讯丨养殖场未备案或面临处罚!9月1日起开始实施
2025-07-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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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读

1、养殖场未备案或面临处罚!9月1日起开始实施

2、农业农村部回应猪价下调压力 预警调控稳定市场

3、浙江2025年第29周生猪价格走势

4、2025年1-5月我国畜产品贸易情况

5、国内猪价呈现“易跌难涨”的局面,短期仍有下降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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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未备案或面临处罚

9月1日起开始实施


  《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已经农业农村部2025年6月11日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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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为了规范畜禽养殖行为,加强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独立、固定的生产场所饲养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达到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养殖规模标准的养殖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备案。


第三条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工作,根据畜牧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工作,对畜禽养殖场备案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第四条畜禽养殖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的生产设施;(二)有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农业农村部规定的防疫条件;(四)有与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畜禽养殖场兴办者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向养殖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一)畜禽养殖场备案表;(二)养殖场所平面图或者实景照片。畜禽养殖场兴办者应当对备案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畜禽养殖场兴办者拥有两个以上畜禽养殖场的,应当分别备案。


第七条畜禽养殖场达到农业农村部规定的规模标准且备案材料齐全的,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发放畜牧兽医生产经营主体代码;材料不齐全的,通知畜禽养殖场兴办者及时补正。


第八条畜禽养殖场备案后名称、养殖地址、畜禽品种或者养殖规模发生改变的,畜禽养殖场兴办者应当及时报告原备案部门变更备案信息。


第九条畜禽养殖场不再经营或者不再符合农业农村部规定的规模标准的,畜禽养殖场兴办者应当及时向原备案部门报告,原备案部门应当注销其畜牧兽医生产经营主体代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畜禽养殖场存在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注销其畜牧兽医生产经营主体代码。


第十条畜禽养殖场应当按照农业农村部行业统计监测工作要求,在农业农村部畜牧业综合信息平台填报存栏量、出栏量等信息。


第十一条兴办畜禽养殖场未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养殖规模,按照畜禽养殖场的设计生产能力进行测算。


第十三条畜禽养殖场的规模标准由农业农村部制定并公布。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符合农业农村部制定的规模标准且在本办法施行前已经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备案的畜禽养殖场,不需要重新备案。统一养殖场备案要求和标准加快构建现代畜禽养殖体系


  ——农业农村部法规司、畜牧兽医局负责人就《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问:为何出台《办法》?《办法》出台对畜牧业发展将起到什么作用?


  答:为及时掌握畜禽规模养殖的发展状况、对畜禽养殖场实施精准管理服务,畜牧法明确,畜禽养殖场兴办者应当将养殖畜禽品种和规模等向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鉴于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和备案程序由地方制定容易导致统计口径不一,不利于养殖场规范管理,农业农村部在认真总结地方经验做法、广泛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办法》。《办法》统一了全国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和备案程序,为实施养殖场分类管理、科学制定扶持政策奠定了基础,有助于加快构建现代畜禽养殖体系、进一步保障我国畜禽产品稳定供给和质量安全。问:《办法》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办法》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一是规定备案范围。在独立、固定的生产场所饲养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达到农业农村部规定养殖规模标准的养殖场,应当进行备案。二是明确备案管理机构。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并对备案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三是规范备案条件程序。畜禽养殖场向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相关备案材料,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达到规模标准且备案材料齐全的畜禽养殖场发放畜牧兽医生产经营主体代码,完成备案程序。四是明确变更注销要求。养殖场备案后名称、养殖地址、畜禽品种或者养殖规模发生改变的,应当及时变更备案信息。不再经营、不再符合规模标准的,原备案部门应当注销其畜牧兽医生产经营主体代码。五是加强监督管理。畜禽养殖场应当按照行业统计监测工作要求,在畜牧业综合信息平台填报存栏量、出栏量等信息。对应备案未备案的养殖场,按照畜牧法的规定依法处理。


  问:畜禽养殖场备案过程中有哪些便民措施?


  答:首先需要指出,养殖场备案不是市场主体从事畜禽养殖等生产经营行为的前置条件,不是行政许可,不需要养殖场兴办者在建成前办理备案。同时,为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我们采取了两方面的措施:一是精简备案材料。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兴办者进行备案,只需提交备案表及场所平面图或实景照片,备案表中仅需填写养殖场名称、地址、畜禽品种、设计规模等必要信息,不用提交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二是不需重复备案。对于符合农业农村部制定的规模标准且在《办法》施行前已经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备案的养殖场,不需要重新备案。


  问: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发放的畜牧兽医生产经营主体代码具体指什么?


  答:畜牧兽医生产经营主体代码即畜牧法规定的“畜禽标识代码”。2023年,农业农村部依托畜牧业综合信息平台,启动畜禽养殖场统一赋码及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向备案畜禽养殖场发放的畜牧兽医生产经营主体代码,相当于畜禽养殖场的专属身份证号,实行“一场一码”。通过统一赋码促进养殖、防疫、检疫等各环节数据共享,实现畜牧兽医信息互联互通,推进监管监测一体化。问:贯彻落实《办法》,下一步有哪些重点工作安排?答:为确保《办法》实施落地见效,我们将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开展多层次的宣贯培训。分层级开展培训,确保地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掌握熟悉《办法》具体内容,引导养殖场主动备案。二是发布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在充分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不同畜种具体的养殖场规模标准,与《办法》同步公布,之后也将根据畜禽规模养殖发展实际,适时更新调整。三是强化畜禽养殖场精准管理。充分发挥备案制度的基础性作用,引导备案养殖场及时、准确报送生产数据,动态掌握畜禽规模养殖发展状况,提高畜牧业生产监测预警质量和时效,实现精准管理和服务。


来源: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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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回应猪价下调压力

预警调控稳定市场


自去年5月以来,生猪养殖已经连续14个月保持盈利。针对近期猪价的下行压力,有关部门已提前发布市场预警信息,指导主要企业合理调减产能,控制出栏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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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2025年上半年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局长黄保续提到,我国猪肉产量和消费量占肉类的六成左右,因此“生猪稳则畜牧业大盘稳”。前期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发出产能过剩预警信号,并引导主要企业有序调减产能。据监测,6月份全国5月龄以上的中大猪存栏量比上个月降低了0.8%,预示着7、8月份的生猪出栏量将有所减少,有利于猪价稳定和养殖盈利。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二季度末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为4043万头,为正常保有量3900万头的103.7%,仍然处于产能调控绿色合理区域的上限。今年上半年,生猪价格呈下跌态势,1月至6月全国生猪平均价格为15.50元/公斤,同比下跌0.8%。


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研究员朱增勇分析称,前期猪价持续下行主要是因为生猪出栏量大幅高于上年同期,且大体重猪集中出栏,叠加消费处于全年淡季。三季度猪价有望反弹,但反弹空间可能不大。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重点抓好两方面工作,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发展。一是调产能,加密发布市场预警信息,引导有序出栏,加快淘汰低产母猪和弱仔猪,适应性调整产能,促进供需均衡;二是稳政策,落实地方生猪稳产稳价责任,优化生猪产能调控措施,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除了生猪养殖业,肉牛奶牛养殖业也因一度出现较长时间的亏损而备受关注。去年以来,农业农村部会同相关部门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纾困政策,多措并举帮助养殖场户渡过难关。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肉牛养殖总体已经实现扭亏为盈,奶业纾困取得积极成效。


今年春节后活牛价格触底回升,肉牛行情快速回暖,养殖形势持续向好。据监测,肉牛养殖已连续3个月总体保持盈利。奶牛方面,产能适应性调减和养殖节本取得阶段性成效。6月份荷斯坦奶牛存栏同比下降4.2%,公斤奶成本同比下降7.7%。


当前,奶业发展的积极因素正在积聚,养殖亏损程度有所减轻。特别是7至8月份奶牛热应激减产和冷饮消费增加,以及9月份灭菌乳不允许添加复原乳国家标准的实施,均有利于奶业市场复苏向好。


未来,农业农村部将持续推动各项纾困措施落地见效,在延长产业链、提升附加值、增强竞争力上下功夫,巩固肉牛养殖的向好态势,推动奶牛养殖尽早迎来“拐点”。在政策上,加力落实纾困措施,指导各地落实优质基础母牛扩群提质等扶持政策,协调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支持,加强奶牛养殖场户动态监测和帮扶支持,有序调减产能,控制新增产能,稳定市场预期。在生产端,抓好节本提质增效,深入实施养殖业节粮行动,抓好优质饲草生产供应,强化疫病防控和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国产牛肉质量分级标准,推动牛肉优质优价,指导有条件地区推进奶业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加大自主育种创新和奶业深加工科技攻关力度。


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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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25年第29周生猪价格走势


  据浙江放心肉商情网对全省80家屠宰厂(场)日报监测统计,2025年第29周(7月14日-7月20日),全省生猪屠宰上市量21.14万头,生猪平均收购价为16.53元/公斤,猪肉平均批发价为21.54元/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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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放心肉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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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5月我国畜产品贸易情况


1—5月,畜产品进口量482.8万吨,同比增0.9%。进口额170.4亿美元,同比增2.8%。出口量84.6万吨,同比增21.9%,出口额29.2亿美元,同比增15.1%。畜产品贸易逆差较上年同期扩大0.8亿美元,增幅0.6%。


(1)肉类


肉类、杂碎进口均下降。1—5月,肉类及杂碎进口量合计267.1万吨,同比降3.9%;进口额96.4亿美元,同比降1.5%。其中,肉类进口189.2万吨,同比降4.9%;进口额76.1亿美元,同比降1.8%;杂碎进口78.0万吨,同比降1.4%;进口额20.3亿美元,同比降0.4%。


1.猪肉进口增加。1—5月,进口猪肉及杂碎95.6万吨,同比增3.0%;进口额19.9亿美元,同比增4.8%。其中,猪肉进口45.0万吨,同比增5.2%,进口额9.1亿美元,同比增9.1%。主要来自西班牙、巴西、智利、加拿大和荷兰等国,分别占进口总量的27.5%、18.1%、7.8%、7.6%和7.0%,合计占比69.0%。其中,从巴西进口同比降27.1%,从西班牙、智利、加拿大和荷兰进口分别同比增7.7%、18.0%、15.5%和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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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禽肉产品进口、出口均增加。1—5月,禽肉及杂碎进口36.3万吨,同比降1.3%;进口额10.8亿美元,同比降5.5%。其中,禽肉进口16.9万吨,同比增10.1%;进口额4.5亿美元,同比降1.8%。主要来自巴西、俄罗斯、泰国、美国和白俄罗斯等国,分别占进口总量的74.1%、12.3%、9.8%、1.4%和1.1%,合计占比98.8%。其中,从美国和白俄罗斯进口分别同比下降63.1%和39.5%,从巴西、俄罗斯和泰国进口分别同比增10.6%、40.9%和4.6%。1—5月禽肉及杂碎出口24.3万吨,同比增39.2%;出口额4.4亿美元,同比增17.1%;加工禽肉出口18.3万吨,同比增17.5%;出口额6.7亿美元,同比增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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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牛肉进口下降。1—5月,牛肉进口108.5万吨,同比降11.7%;进口额55.4亿美元,同比降5.9%。进口主要来自巴西、阿根廷、澳大利亚、乌拉圭和新西兰等国,分别占进口总量的45.6%、16.4%、12.4%、8.1%和5.4%,合计占87.8%。其中,从澳大利亚进口同比增31.6%,从巴西、阿根廷、乌拉圭和新西兰进口分别同比降5.9%、30.9%、29.2%和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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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羊肉进口增加。1—5月,进口羊肉18.4万吨,同比增5.2%;进口额7.0亿美元,同比增25.6%。进口主要来自新西兰、澳大利亚和乌拉圭,分别占进口总量的51.6%、47.3%和0.8%,合计占99.8。其中,从新西兰和澳大利亚进口分别同比增1.5%和13.0%,从乌拉圭进口同比降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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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蛋类


蛋产品以出口为主。1—5月,蛋产品出口7.6万吨,同比增5.8%;出口额1.3亿美元,同比降1.0%。


(三)乳制品


1—5月,进口各类乳制品117.7万吨,同比增7.5%,折合生鲜乳752.2万吨,同比增11.0%(干制品按1:8,液态奶按1:1折算);进口额53.9亿美元,同比增19.6%。


1.婴幼儿配方奶粉。1—5月,婴幼儿配方奶粉进口8.5万吨,同比增10.0%;进口额17.4亿美元,同比增16.5%。主要来自荷兰、新西兰、德国、爱尔兰和法国,分别占进口总量的38.1%、30.4%、12.8%、7.8%和5.6%,合计占94.8%。其中,从法国进口同比降41.8%,从荷兰、新西兰、德国和爱尔兰进口分别同比增17.6%、19.9%、14.9%和9.7%。


2.大包粉。1—5月,大包粉进口33.9万吨,同比增2.0%;进口额13.4亿美元,同比增16.1%。进口主要来自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分别占87.0%和7.0%,合计占93.4%。其中,从新西兰进口同比增6.1%,从澳大利亚进口同比降9.5%。5月份,进口大包粉折合生鲜乳完税后价格平均为4.34元/公斤,比国内主产省生鲜乳收购价格高0.94元。


3.液态奶、乳清粉和奶酪。1—5月,液态奶进口27.0万吨,同比降4.4%;进口额6.3亿美元,同比增7.7%。乳清粉进口29.7万吨,同比增25.1%;进口额3.6亿美元,同比增24.8%。奶酪进口8.2万吨,同比增13.1%;进口额4.4亿美元,同比增20.3%。


来源:农业农村部




5

国内猪价呈现“易跌难涨”的局面

短期仍有下降的压力?


7月渐入中下旬,近期,国内猪价呈现“先涨后跌”的走势!本月初,猪价高歌猛进,价格重心连创新高,外三元标猪均价冲高至15.4元/公斤,相比6月低值,猪价累计上涨10.7%,市场颇有季节性上涨提前兑现的局面,养殖端信心大增。但是,月初,集团猪企恢复出栏节奏后,伴随着,南北地区,国内大中小学生放假,而受副高提前北升,高温天气蔓延,消费承接不足,猪价呈现趋势下降的走势!


  据机构数据分析,截至2025年7月17日,全国外三元瘦肉型标猪报价跌至14.49元/公斤,猪价下降0.1元,月内猪价高点回落,降幅累计达到了0.91元,猪价下跌5.9%,南北地区,市场延续全面下降的走势,阶段性看空情绪偏强!


  从分区来看,在全国南北市场,生猪出栏均价与湖北地区14.45元/公斤相近,全国重点监测的28个地区,生猪报价在13.7-16.15元/公斤,重庆报价最低,广东报价最高,主流地区,生猪价格在14-15.3元/公斤!


  在传统产销地区,目前,北方市场,东北、华北以及西北地区,屠企报价下跌0.05-0.2元,生猪报价在13.9-14.65元,黑吉辽地区报价在14.1-14.3元,山西以及河北地区跌至14.35-14.6元,陕甘地区报价跌至14.05-14.4元/公斤!


  在南方市场,西南、华东、华中以及华南地区,猪价全面下次,主流报价下跌0.05-0.2元,川渝报价跌至13.7-13.85元/公斤,山东以及安徽地区报价在14.75-14.85元,江浙地区报价在14.95-15.3元,河南报价在14.6元,两湖地区报价在14.2-14.45元/公斤,两广地区,生猪报价在14-16.15元/公斤!


  由此来看,7月17日,猪价延续滑坡下跌的基本面,南北地区,猪价大部走低,市场情绪偏弱,短期内,猪价重心仍有下降的压力!


  从生猪合约了解,昨日,国内生猪近月合约,其中,2509合约下降270元,跌至14010元/吨,2511合约下降135元,跌至13490元/吨,2601合约下跌70元,跌至13700元/吨!


  生猪合约偏弱,市场看涨后市信心不足,尤其是,生猪产能存在滞后的风险,且,按照母猪存栏变化,三四季度生猪供应能力进一步增加,猪价前景面临产销错配的风险!


  受市场看涨后市信心不足,近期,二次育肥入场缺乏积极性,高温天气加剧了猪场疫病风险,二育补栏标猪信心不足,观望心态较高,市场对于标猪承接能力转弱!


  在猪肉购销方面,目前,受炎热天气,猪肉需求处于季节性淡季,鲜品猪肉购销冷清,白条价格重心回落,内销市场居民采购积极性转弱,替代消费增多,而学生放假,食堂需求转差,猪肉消费持续低迷,下游市场商贩减量稳价,市场剩货压力增加,主流屠企受订单不足,开工率转弱运行,截至目前,样本屠企开工率降至25.03%,市场对于猪源消费支撑不足!


  在供应方面,按照出栏计划,本月,集团猪企日均出栏减少5%,但是,由于需求表现更差,且,高温天气抑制中大猪成交,散户以及集团猪企仍有获利了结的意愿,供应水平较为宽松,主流屠企上猪顺畅,市场缺猪压力偏弱!


  因此,在供需博弈下,近期,国内猪价呈现“易跌难涨”的局面,不过,主流机构认为,月末,集团猪企出栏计划减少,且,二育仍有逢低入场操作,猪价或有恢复上涨的契机,后市关注集团猪企出栏节奏的变化!


来源:更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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